(1)和解方式:对于盗窃情节轻、金额少或未成年人盗窃者,一般给予严厉的教育和警告,并记录在档,一般采取等价买回偷窃商品等方法进行处理。
如下是某超市对此类盗窃者的处理方法,仅供参考:
偷窃商品400元以上人员,可送公安机关,超市需开据一个商品零售价证明,并盖财务专用章,当事人、赃物、证人、谈话记录齐全。
偷窃商品400元以下人员的处理方法:
–做谈话记录一份
–做等价购买
–当事人到单位开个人表现证明,无单位者到住址所属地区的街道办事处开个人表现证明。
抓获14岁以下(含14岁)人员,批评教育,写书面检查,通知监护人或学校来人,将其带回。
(2)司法方式:盗窃情节严重、金额大,功多次来本超市的惯偷,或属于团伙盗窃的,或认错态度不好的,送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(3)对偷盗者,超市不能采取公开其照片、姓名等个人资料,或进行殴打、当众出丑等违反法律的行为。